9月29日上午9时45分许,一艘中国渔船在韩国全罗南道新安郡附近海域,遭韩国海警登船检查。因驾驶舱和机器房被反锁,对方在追捕时向中国渔船发射了3枚闪光爆震弹,其中2枚在驾驶舱内爆炸。结果引发火灾,最终造成3名中国渔民死亡。
韩国方面称,出事的中国渔船涉嫌在韩国专属经济海域(EEZ)内非法捕鱼。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爆震弹在狭小封闭的舱室内爆炸会有多大杀伤,而这已经不是韩国海警首次“暴力执法”了。图为2011年11,中国渔民使用竹竿阻止韩国海警登船检查。
近年来,围绕中韩渔业纠纷和双方的暴力冲突频繁见诸于媒体。新闻中,我们常会看到中国渔民驾驶着小船被韩国装备现代化的海警围追堵截,而渔民的激烈反抗又造成双方不断出现人员伤亡的场景。图为中国渔船组成船队与韩国海警对峙。
2014年10月10日,韩海警盘查涉嫌在全罗北道旺嶝岛以西144公里海上进行“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鲁荣渔50987”号时,韩国海警用K5手枪连射3发空弹和8发实弹进行警告,在此过程中中国船长宋厚模中枪身亡。图为当时的检查结果。
2016年6月,2艘中国渔船被控在“韩朝海上分界线”韩国一侧“非法捕捞”10公斤梭子蟹、30公斤海螺等海产品。被韩国海警抓捕后,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约人民币114万元)以下罚款。这对中国渔民来说不是小数目,一旦被抓到,将面临倾家荡产。图为韩国海警在训练中模拟应对中国渔民“暴力抗法”。
如此重罚让中国渔民不惜暴力抗法,使用船上的自制“武器”与韩国海警搏斗。2011年12月,仁川海警警长李清好(音)在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长刺伤,后不治身亡。中韩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图为韩国为李清好举行隆重的遗体告别仪式。
就中韩渔业争端平心而论,韩国民众未必了解中国渔民的生存环境,即使知道,韩国执法部门肯定也会首选考虑本国利益,执法手段确有商榷空间,但执法本意并无问题。当2012年俄罗斯炮击中国渔船,导致1人落海失踪的时候,舆论并没有像矛头直指韩国一般愤慨。图为俄炮击视频截图。(日本海上保安厅拍摄)
从“萨德”部署,到国行note7爆炸后三星的回应,再到海警暴力执法致中国渔民伤亡,韩国为何如此“嚣张”?我们不由得想起普京所言:“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那么为了保护自己公民的利益,我们在此前的中韩渔业谈判中,展示出实力了吗?图为中国渔船在全罗南道新安郡附近海域起火。(韩国木浦海警图片)
中韩两国于2000年8月签订了《中韩渔业协定》。该协定依据了韩国提出的中间线原则,而非中国一贯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将黄海东侧原本属于公海的中国渔民传统作业区划归成了韩国的专属经济区。图为中国渔民接受我边防人员培训。
许多习惯到传统渔场捕鱼的中国渔民,不可避免的出现“越界”;竭泽而渔的粗放捕捞方式又让更多渔民越来越靠近韩方海域,进而招致韩国执法部门的拦截驱赶。为了生计,中国渔民不得不“组团”出海打鱼,祖祖辈辈靠海吃海的生活方式甚至成为了一种巨大的风险。图为中国渔船上安装上带刺钢板,防止韩国海警登船。
2012年,当俄罗斯炮击中国渔船,导致1人落海失踪的时候,舆论并没有像矛头直指韩国一般愤慨。如果秀肌肉管用,在日本海捕鱼的中国渔民也不会这么危险。我们没必要到处高喊“虽远必诛”,普通民众安居乐业需要的只是真正的秩序。